• 最近有报道,韩国正打算给汉城寻找一个新的中文译名,他们认为,中国人把Paris翻译成巴黎,把London翻译成伦敦,声音贴切字眼看着也漂亮,可Seoul却翻译成汉城,实在不够完美,因此征集新译名。汉城这名字,中国人叫了好几百年了,人家愿意改咱也没意见,但千万不要以为伦敦就是什么好字眼。我们小时候的地理教育是这样的——排着队拉屎,猜一外国首都,那就是伦敦了。

    韩国古时候,使用过汉字,而且是接受教育的贵族们才用的。普通老百姓根本无法读写复杂的中国文字,后来一位英明伟大的帝王发明了他们表音文字——训民正音,也就是我们目前看到韩文的那些字母。一位老记者和我说,1986年汉城举办亚运会的时候,在大街上还经常可以见到汉字,后来再去就越来越少了,2002年我去韩国,满大街看不到汉字,导游是个华裔小姐,她告诉我,韩国政府近些年极力推广韩文,街头的汉字已经绝迹。

    我相信这样的文字改革工作是在韩国人民高涨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下进行的,基于同样的感情,许多韩国年轻人并不认为他们最热闹的春节是按中国农历算的,也不知道他们的四卦标志是从咱们的八卦传过去又被他们搞丢了一半。我在一个韩国文字培训的网站上看见他们吹嘘自己的文字,他们说,几年前世界各国的语言学家们在法国举行了一次学术会议,曾提议将韩字作为世界共同语。美国的《发现》杂志1994年6月刊登过一篇“正确的书写”的文章,说“韩字以其独创性和组合字母的灵活性,堪称世界上最科学的文字”,“韩字书写起来既简洁又美观,所以韩国的文盲是世界上最少的”。

    我在北京的家,号称亚洲最大的社区,里面聚居了许多来华工作的韩国人,最近有消息说,为让这个地方更国际化,街道标示要用中韩英三种文字。我对韩国文字没什么好感,更知道韩国那里认识英语的人有限,每次在我家门口看见韩国字我就别扭。但您为了显示您的伟大情怀,我也没脾气。

    这样的背景下,我想起汉城上岩球场,韩国球迷写出的“恐韩症”那三个汉字。作为一个大国的公民,接受这样一个小小的刺激或讥讽没什么问题。如果这能激发韩国年轻人学着多写两汉字那也不错。



  • 粗糙的粮食

    2004-03-08

    以往,北京的大街小巷里有很多铁皮屋子,用作饭馆和发廊,我家附近就有一排,我经常光顾的一家是个卖肉饼的。烙饼、收钱全是一个小姑娘干。我和我女朋友两个人去吃肉饼,一张不够吃,两张吃不了,那小姑娘说,我给你们烙张大的不就行了。肉饼4块钱一张,她弄出的“大号”比原来的足足大一半,还是收4块钱。后来小姑娘的肉饼铺关张了,我总歉疚地想,全是我给人家吃的,那么大的肉饼才卖4块钱,肯定要赔。

    肉饼铺子旁边是个卖山西刀削面的,一口大锅,面熟了捞上来浇一勺肉汁,其实就是酱油汁,有点碎肉而已。保证够咸,要不然对付不了那一碗面,一块五一碗,我也经常去,一碗面一头蒜。后来我去山西吃到了正宗的刀削面,连吃三碗意犹未尽。新街口附近有个“老字号”是卖炒疙瘩的,路过的时候我就去吃,据我观察,北京的吃,全是为劳动人民准备的,顶时候,一碗面疙瘩下肚,5个小时不会再饿。卤煮火烧也是这意思,有火烧,有豆腐,有肉,有下水,有汤,能吃一碗卤煮就算改善伙食了。早上起来吃肉包子和炒肝,体力劳动者最需要这么油腻的东西。

    上大学的时候,有个低年级的女生来找我讨论文学,我请她到食堂吃饭,那里有两分钱一个的贴饼子,我就买了4个。那姑娘对着贴饼子就没兴趣谈论文学了。还是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同学挣了20块钱,要请客,另一个家伙出主意,要去吃涮羊肉,我劝他们,20块钱不够吃涮羊肉的,不如去吃羊肉泡馍。那两个四川小个子就让我带他们去吃羊肉泡馍,西安饭庄的羊肉泡馍,在我看来简直是极品美味,可这两个小子都剩下了大半碗,抱怨我没把20块钱花对地方。

    多年之后我收到一条手机短信,说的是:我喜欢你的鼻子,你的眼睛,你的耳朵,可惜我没钱,要不我就会说,老板,这个猪头切一半给我。这也让我想起一次郊外旅行,我在某个县城的街道上第一次看见猪头,它黑黑的,立在案板上,似乎还骄傲着昂扬着,我和它对视良久。对于这些粗糙的粮食,我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爱。

  • 三马球

    2004-03-08

    有一天的中午,采访一个技术高手,在台湾做过网站,倒手卖给一家美国公司,自己受招安成了打工者。他一副懒洋洋的样子,穿着一件粉色的马球衬衫,正琢磨着周末去哪里打高尔夫,IT业不景气,但不耽误他拿高薪,他是个新贵人物。接着是下午,又去见一家信息公司的老板,这老板三十出头意气风发,拿着个能接电子邮件的手机忙活,他穿的是件白色的马球衬衫,上衣兜里揣着个mp3。晚上去参加一个会,召集人同样算是网络的弄潮儿,穿的是带条纹的马球衬衫。一天中见三个“成功人士”,都穿的是同一个牌子的衬衫,那标识简直就是盖在猪身上“合格猪肉”的戳子,表明穿这个“马球”意味着你从事的是信息或传媒或广告行业,大小是个主管,Director级的工作服。 



    拉尔夫·劳伦的“马球”是靠好莱坞电影《大亨小传》出名的,虽然担任这个电影服装设计拿奥斯卡奖的另有其人,可当时的群众知道,剧中那些上流社会的家伙们穿的衣服都能在拉尔夫·劳伦的店里买到。《大亨小传》是粗俗的说法,正经的名字应该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菲兹杰拉德著名的小说。伟大的小说都是被一些混账的故事简介给弄糟糕的,不过,你也可以这么理解——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个贫穷青年盖茨比梦想破灭的故事,他喜欢上一个富家闺女,那闺女嫁给有钱人,去欧洲过花天酒地的生活,盖茨比靠走私发家也成了有钱人,夜夜笙歌纸醉金迷,他想赢回那女人的芳心而不得,最后死于非命。 



    这两年,如果做正经买卖,不是走私,那比较有神话色彩的发家故事就是IT行业了,比尔·盖茨比盖茨比厉害多了,由此来看,这个行业里的人无意间接受“马球”服装倒是冥冥中自有天意。这么说没有嘲笑暴发的意思,拉尔夫·劳伦30岁的时候就是个百万富翁了,他那时思想里做斗争,要不要来一辆劳斯莱斯呢?他买得起养得起,可他认为这辆车是贵族的,与他这个服装设计师以及他的服装定位不吻合,他要的是“懂得自我节制的成功者”。



    据说,拉尔夫·劳伦喜欢一个名为《源头》的小说,写的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建筑师,特别坚持自己的理念,总要按自己的方式搞建筑,宁可不干也不背弃理想,他的女友不理解他,跟他分手了,可他还是固执己见,到最后,他得到了别人的赏识,拿到了大承包合同,他的女朋友也回到了他的身边。这个庸俗的小说也被好莱坞拍成了电影,主演是加里库博。



    说实话,我根本不知道拉尔夫·劳伦的破马球衬衫有什么好看,可我知道《了不起的盖茨比》这小说可比什么狗屁《源头》好看多了。 





    补充:

    我采访商界人士,但没打算成为经济记者。然而我最最喜欢的专栏作家却是《金融时报》的露西•凯拉韦(Lucy Kellaway),2003年她在一篇文章中谈到了商业人士的趋同意识:“《金融时报》上到处都可以找到将要退休的白人男性图片。但我说的这张三人照却又有些不寻常的地方:这三个人看上去非常类似。左边是波音公司即将卸任的首席执行官菲尔•康迪特,右边是他的接任者。这两个人戴的眼镜一模一样;两人都留着短短的褐色头发,太阳穴处的发际都明显后退;两人都穿着海军蓝的运动夹克,夹克上面都是铜纽扣;两人里面都穿着同样的衬衫,衬衫最上面一颗纽扣都没扣上,所以都不雅地露出脖子的同样部位,而且两人的脖子都显得松弛。唯一的不同是离职的那位似乎吃过更多商务餐,看上去更强悍一些。坐在二者中间的是刘易斯•普拉特,波音公司的新任董事长,他衣服颜色竟然和上述两位不同,穿的是灰色而不是海军蓝。但是其它方面,如头发、眼镜、衬衫和脖子都和另外两位一样。”

    看完她这段描述,我立刻想起来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每个礼拜,都有一帮打着小领带有着“趋同意识”的商界人士坐在那里聊着具有“趋同意识”的话题。

  • 给老六当托儿

    2004-03-04



    马贡多小村庄遭到了一种奇怪的瘟疫,那里的人们都失去了记忆,先是失去对童年往事的记忆,接着就忘记各种事物的名称和用途,他们还要忘记自己的身份,最终连自己活着的意识也将忘记。银匠布恩地亚经常使用砧子,但他想不起这东西叫什么,于是他给家里的每样东西都贴上标签,他给动物和植物也贴上标签:牛、羊、猪、鸡、香蕉、木薯等等,他可以通过标签认出各种东西都是什么,但还是想不起每样东西的用途,标签要写得更加详细,那就和编一本辞典差不多了。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说,布恩地亚为拯救村民的记忆,打算发明一种记忆机,把全村人的知识与经验全记录下来,在制作了14000张记忆清单之后,流浪而过的吉普赛人终于治好了大家的失忆症。

    北京城里也有许多人患上了失忆症,他们30多岁,远远没有到回忆往事总结人生的年龄,但对往事的记忆已不那么清晰。在这些病人中,有一个文字工作者诨名老六,他开始了给各种事物贴标签的过程,他记录下的有:校园、电脑、电影、碟片、麻将、书、毛片等等,这张记忆清单有20万字,弄出来的一本书叫《记忆碎片》。如果没有这份清单的帮助,大家早晚会忘记校园是什么东西,它模模糊糊像是一个梦想的发祥地,但在那个地方在那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想起来却越来越空白。

    心理学家说,人们要把一些事记清楚,就要完成一个“深入编码”的过程,有些赌徒对数字记忆力极强,有些女人对香水气味的记忆力极强。老六的这本《记忆碎片》应该算是一本自传性的作品,老六说他在写作过程中怀疑自己写的字存在不存在真实的表述,按科学家分析,自传从来不是以表述事实为主要目的。阅读过程中我叹服这家伙的记忆力,他大脑中的海马组织和杏仁核一定长得不错,前者是对日常生活负责的,后者是对情绪负责的。如果把老六的杏仁核给切除了,估计他还能记得不少东西,但写出来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生动。

    今年第一期《译文》杂志上有篇文章讲普鲁斯特写作《追忆逝水年华》的过程,这本小说三个重要的而又相互交叉的主题是:爱情在人类生命中压倒性的重要地位,虽然它难得给予我们快乐,也永远无法向外人解释、辨白;艺术、审美的重要性;社交的魅力,人和人是怎样互相关联的。《记忆碎片》涉及到的同样是上面的三个主题,可惜“泡妞”的那个段落太短了些。既然我要给老六当托儿,我就当个大托儿,说出来怕老六那么厚的脸皮也会泛红——这《记忆碎片》分明就是我们这个年代的《追忆逝水年华》呀!

  • 更年期力作

    2004-02-27



    有个女人跟我说过: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潜藏着一个愿望,那就是当一个大骚货。我要是朱莉亚·罗布茨,我也没事就换男朋友,今儿谈一个恋爱,明天再谈一个,那多好玩呀。她的这番话让我很吃惊,也很理解。在我心目中,朱莉亚·罗布茨和安吉丽娜·朱莉正是“西方大骚货”的代名词,而最能体现东方式风骚和小骚的女演员,我觉得是章子怡。

    我也很喜欢周迅。好多年前,就有人说,中国下一代女演员中将出现“脱星”,这个预言到今天也没有实现。按我的预测,章子怡要比周迅脱起来更快,可惜她为“男人帮”杂志拍过一组性感照片之后就没什么动静了,倒是《恋爱中的宝贝》以周迅的“全裸”为号召,比子怡先“show”一步。

    到现在我也闹不清楚电影中一晃而过的那半拉屁股到底是不是周迅本人的,这正是电影的宣传技巧,反正我出于一种庸俗的心理看了。好多人看完那半拉屁股之后不满意,就跳出来骂这个电影狗屁不通。早年间,我们看“感官王国”,看“巴黎最后的探戈”,有人发明了一个词叫“艺片毛看”,就是说,艺术片被当作毛片看,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那时侯大街上还没有那么多卖盗版盘的。现在大家不至于说把《恋爱中的宝贝》“艺片毛看”不过瘾就出来声讨,我估计还是纯粹的艺术探讨更多些。

    我们年轻的时候,都曾想拍一个谁都看不懂、特前卫特先锋的电影,遗憾的是,没多少人有机会实现这个梦想。李少红导演拍电视剧赚了钱,投资2000万搞个艺术片,请法国人做特技,请日本人作曲,摄影讲究,这多好呀。当年电影演员马晓晴就说过:凭什么只许你们法国人拍电影讨论人性呀?我们中国人拍电影也要讨论人性。这样的志气没问题,但我怀疑这《恋爱中的宝贝》的人性起点不够高,男主人公结了婚,又觉得婚姻没劲,不如乱搞刺激,这点小烦恼算不得什么。

    跟这个电影同步,美国那边正上演《The Dreamer》,大师贝托鲁奇在《巴黎最后的探戈》30年后重回巴黎的新作,那电影基本也没什么情节,用镜头切换和一些还不赖的音乐展示一对法国龙凤胎兄妹与一个美国小伙的暧昧之情,但是以1968年巴黎学生运动为背景,让人觉得导演在讨论政治、伦理呀这些谁也说不清的事。但我觉得它比《恋爱中的宝贝》好的地方并不是说话更玄乎背景更复杂,而是真刀真枪方面实在一些,能够满足大家“艺片毛看”的基本需要,大家觉得你卖力气了也就不跟你较劲了。

    听说李少红导演对《恋爱中的宝贝》遭遇批评的现状有些愤怒和伤心,以小人之心揣测,估计她是怕投资收不回来。导演心疼钱,演员心疼身体,咱们的艺术片可怎么进步呀?

  • i used to think she was quite intelligent, in my stupidity. the reason i did was because she knew quite a lot about the theater and play and literature and all that stuff. if somebody knows quite a lot about those things, it takes you quite a while to find out whether they''re really stupid or not.



    A lot of schools were home for vacation already,and there were about million girls sitting and standing around waiting for their dates and show up .girls  with their 

    legs crossed ,girls  with their legs not crossed ,girls with terrific legs ,girls with lousy legs ,girls that looked swell  girls ,girls that looked like they''d be bitches if you knew them .it was really nice sightseeing ,if you  know what i mean .in a way ,it was sort of depressing ,too ,because you kept wondering what the hell would happen to them .when they got out of school and college ,i mean .you figured most of them would probably marry dopey guys .guys that always talk about how many miles they get to  a  gallon ij their goddam cars .guys that get sore and childish as hell if you beat them at golf ,or even just some stupid game like ping-pang .guys that are very mean ,guys that that never read books .
  • 阴道独白

    2004-02-26

    在中国,我们可以说,性,性,性,但我们不能说:我有一个阴道。 

    -----影子说的 



    《阴道独白》这出戏在上海和北京被禁演,当初曾经演出其英文版的影子姑娘出来说话。 

    影子当年曾经唱过两天歌,她在mtv里的造型很性感 



    据说这出戏之所以被禁,是官员说了:鸡巴还没独白,你个傻逼瞎白话什么。
  • 徐静蕾is available now.
  • 9又34站台

    2004-02-18



    布丁

    我在大学里选修了所有和儿童文学有关的课程,我倾向于认为并不存在儿童文学这一门类。所有童话故事都是些拒绝长大的家伙们为自己写的,像《坚定的锡兵》,就是个绝望的爱情故事。我尝试着用弗洛伊德那套方法分析每个所谓“儿童文学作家”,这样做很愚蠢,也毫无价值。后来我抛弃了我的这些臆想,老老实实地承认,不管怎样,这些作品都有着极美丽的文字,比如《一个孩子的宴会》,比如《长腿叔叔》。

    阅读这些作品可以净化我们那双被污七八糟的文字弄脏了的眼睛,其乐趣和看动画片差不多,当然我说的不是《蜡笔小新》那样的动画片,我说的是《秋天的小穗》那一类的。

    早几年众多的诗歌流派中有一个叫作“撒娇派”,他们的宣言中有一句大意是这样的——这世界如此残酷,我们没有办法,只能撒娇。照我看,所谓儿童文学都该是撒娇派的。而我这个偶尔阅读安徒生童话的成年人也是借机会偷偷撒娇,谁让我年幼时没有躺在妈妈怀里听故事呢。

    《哈利·波特》刚开始风行的时候,我对它很有抵触。想当然地认为一个畅销书作家的文字肯定不优美,还有,这个故事肯定不忧伤,好的儿童文学应当是忧伤的。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对于好故事是多么渴望,美丽的文字和忧伤的情怀固然重要,而这世界同样需要好故事。当我在电影院里看见哈利·波特像个崂山道士一样撞向石头柱子到达9又3/4站台时,忽然发现我们在这个世界呆久了,竟然遗失并忽略了所有通向另外的世界的线索与暗示,那本来是我们童年时很容易得到的东西。

    我清晰地记起20多年前的一个除夕,鞭炮在黑暗的四周炸响,我捏着一个灯笼蹑手蹑脚地在一条长长的胡同里走,就好像是某种神秘事物的小守护神,静静地对自己的内心说:别怕,我带你去。那个小灯笼中也许蕴含着无限的魔法,后来呢?后来我被我姥爷灌醉了,抱着一棵大树仰望从天上向我蜂拥而来的星星,在那时,我感到自己飞向一个美丽新世界。

    后来呢?后来我醉过许多次,醒来的时候依旧停留在这个烦碎的尘世。没有魔杖,也没有9又3/4站台。



  • 王吧记

    2004-02-18



    布丁

    我早在一本介绍装修和家居的时尚杂志上看到那个酒吧,据说是极简主义或简约主义的风格,就我理解而言,那就是沙发的背很矮,靠不上头,椅子的背够长,可座位小,屁股大的就只能露出一点在外面将就坐着,总之是中看不中用,不够舒服。这酒吧的名字叫“非活廓”,可大家习惯称之为“王吧”,因为开店之人乃王姓著名作家。

    第一次去“王吧”很费了一番周折,按照别人的指示,我在三里屯一条巷子里下了车,四处黑灯瞎火,我就奔着一个明亮而嘈杂的酒馆去了,到那儿一看,里面全是外国人,还是年轻的外国人,人挤着人的,似乎和我在杂志看到的不一样,退出门来,才看见那里是叫“国际青年会馆”的地方。又在黑暗中找了10分钟,才决定推开一扇门,那扇门在街边太不起眼,我本来以为是个库房,推门之后才知道别有洞天,简约主义虽然在墙壁上留下大片空白,却将窗户也一并“简约”掉了,这不好。酒馆里群贤毕至,在我那一桌就座的有一个著名娱乐记者、一个明星经纪人、一个剧作家,这里的说剧作家就是指写电视剧的作家而非话剧作家,还有两文学青年和一个青年演员。大家正在议论时下时髦的文化话题,有人语出惊人道:“我看那电视剧《橘子红了》,根本就应该叫“帽子绿了”,说那老板的二太太、三太太分别给他戴上了绿帽子,不就是这么个事吗。”旁边一桌正在有人接电话,酒吧里乱,打电话的声音也大:“明天就是格莱美发奖了?谁知道会发给谁呀,今天不谈格莱美,要谈就谈脑白金。”

    酒吧门忽然又开了,这一次涌进来的是一群香港游客,他们都穿浅色羽绒服,带着一股洗衣粉的干净味道,随后进一业留胡子的胖汉,斜眼打量着香港游客,快步踱上楼去。那群游客见没有座位,也就很快离开。各位看官,那胖汉何许人也?正是这酒吧的设计师,一个很著名的艺术家。

    我们这桌也不时有新人加盟,先是来了个姑娘,被介绍为“又一个美女作家”,刚刚辞职准备在家写作?后又来了个导演,刚拉到100万的赞助经费,耐心筹划自己的第一部电影;接着是个广告人,说他想在世界杯前为中国队搞一台壮行的文艺晚会,“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中国足球队此去韩国必死无疑,怎么也得弄出些“荆轲刺秦”般的响动来。

    席间有一哥们儿喝得多了尿急,起身径直奔二楼而去。到那里才发现,二楼并不是厕所,而是酒吧主人为自己保留的空间,那里坐着两著名演员,一头发蓬松呈爆炸状的著名导演,还有那著名设计师,正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看样子也知道自己选用的沙发坐着不舒服。

    由此可知,一楼的文化活动尚属于初级阶段,干点儿什么都图扬名立腕,或赚点儿小钱。二楼乃是高级阶段,那里的人干点儿什么出来都会被广泛报道,实乃“风云人物”。

    后来有一哥们儿要带我上楼拜会此间酒吧的主人,干上一杯,我难以抑止内心的激动,端着酒杯上去,却发现我的偶像在二楼已酣然入梦,那张宽大的脸庞呈现出一片安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