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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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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丁

    我在大学里选修了所有和儿童文学有关的课程,我倾向于认为并不存在儿童文学这一门类。所有童话故事都是些拒绝长大的家伙们为自己写的,像《坚定的锡兵》,就是个绝望的爱情故事。我尝试着用弗洛伊德那套方法分析每个所谓“儿童文学作家”,这样做很愚蠢,也毫无价值。后来我抛弃了我的这些臆想,老老实实地承认,不管怎样,这些作品都有着极美丽的文字,比如《一个孩子的宴会》,比如《长腿叔叔》。

    阅读这些作品可以净化我们那双被污七八糟的文字弄脏了的眼睛,其乐趣和看动画片差不多,当然我说的不是《蜡笔小新》那样的动画片,我说的是《秋天的小穗》那一类的。

    早几年众多的诗歌流派中有一个叫作“撒娇派”,他们的宣言中有一句大意是这样的——这世界如此残酷,我们没有办法,只能撒娇。照我看,所谓儿童文学都该是撒娇派的。而我这个偶尔阅读安徒生童话的成年人也是借机会偷偷撒娇,谁让我年幼时没有躺在妈妈怀里听故事呢。

    《哈利·波特》刚开始风行的时候,我对它很有抵触。想当然地认为一个畅销书作家的文字肯定不优美,还有,这个故事肯定不忧伤,好的儿童文学应当是忧伤的。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对于好故事是多么渴望,美丽的文字和忧伤的情怀固然重要,而这世界同样需要好故事。当我在电影院里看见哈利·波特像个崂山道士一样撞向石头柱子到达9又3/4站台时,忽然发现我们在这个世界呆久了,竟然遗失并忽略了所有通向另外的世界的线索与暗示,那本来是我们童年时很容易得到的东西。

    我清晰地记起20多年前的一个除夕,鞭炮在黑暗的四周炸响,我捏着一个灯笼蹑手蹑脚地在一条长长的胡同里走,就好像是某种神秘事物的小守护神,静静地对自己的内心说:别怕,我带你去。那个小灯笼中也许蕴含着无限的魔法,后来呢?后来我被我姥爷灌醉了,抱着一棵大树仰望从天上向我蜂拥而来的星星,在那时,我感到自己飞向一个美丽新世界。

    后来呢?后来我醉过许多次,醒来的时候依旧停留在这个烦碎的尘世。没有魔杖,也没有9又3/4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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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花 2007-03-03
    谢林汉姆 200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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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 看来新英格兰的风格还是很受用的无论是IT热还是电信热起码穿上POLO不会出错但是千万不要穿错另外几种马球的表哥表弟的那会很露怯.
  • 给想看三马球的兄弟有一天的中午,采访一个技术高手,在台湾做过网站,倒手卖给一家美国公司,自己受招安成了打工者。他一副懒洋洋的样子,穿着一件粉色的马球衬衫,正琢磨着周末去哪里打高尔夫,IT业不景气,但不耽误他拿高薪,他是个新贵人物。接着是下午,又去见一家信息公司的老板,这老板三十出头意气风发,拿着个能接电子邮件的手机忙活,他穿的是件白色的马球衬衫,上衣兜里揣着个mp3。晚上去参加一个会,召集人同样算是网络的弄潮儿,穿的是带条纹的马球衬衫。一天中见三个“成功人士”,都穿的是同一个牌子的衬衫,那标识简直就是盖在猪身上“合格猪肉”的戳子,表明穿这个“马球”意味着你从事的是信息或传媒或广告行业,大小是个主管,Director级的工作服。 拉尔夫·劳伦的“马球”是靠好莱坞电影《大亨小传》出名的,虽然担任这个电影服装设计拿奥斯卡奖的另有其人,可当时的群众知道,剧中那些上流社会的家伙们穿的衣服都能在拉尔夫·劳伦的店里买到。《大亨小传》是粗俗的说法,正经的名字应该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菲兹杰拉德著名的小说。伟大的小说都是被一些混账的故事简介给弄糟糕的,不过,你也可以这么理解——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个贫穷青年盖茨比梦想破灭的故事,他喜欢上一个富家闺女,那闺女嫁给有钱人,去欧洲过花天酒地的生活,盖茨比靠走私发家也成了有钱人,夜夜笙歌纸醉金迷,他想赢回那女人的芳心而不得,最后死于非命。 这两年,如果做正经买卖,不是走私,那比较有神话色彩的发家故事就是IT行业了,比尔·盖茨比盖茨比厉害多了,由此来看,这个行业里的人无意间接受“马球”服装倒是冥冥中自有天意。这么说没有嘲笑暴发的意思,拉尔夫·劳伦30岁的时候就是个百万富翁了,他那时思想里做斗争,要不要来一辆劳斯莱斯呢?他买得起养得起,可他认为这辆车是贵族的,与他这个服装设计师以及他的服装定位不吻合,他要的是“懂得自我节制的成功者”。据说,拉尔夫·劳伦喜欢一个名为《源头》的小说,写的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建筑师,特别坚持自己的理念,总要按自己的方式搞建筑,宁可不干也不背弃理想,他的女友不理解他,跟他分手了,可他还是固执己见,到最后,他得到了别人的赏识,拿到了大承包合同,他的女朋友也回到了他的身边。这个庸俗的小说也被好莱坞拍成了电影,主演是加里库博。说实话,我根本不知道拉尔夫·劳伦的破马球衬衫有什么好看,可我知道《了不起的盖茨比》这小说可比什么狗屁《源头》好看多了。
  • 那篇《三马球》登在《南方周末》上,去查查就知道了。应该是2002年的吧。大概是的。
  • 我只看到你出的那本lt有想法没办法gt还有别的吗该出新书了我一定捧产.
  • 最近怎么老发以前写的东西,三联都登过了。对了,能不能发一下以前那篇“三马球”,很喜欢,可是那份报纸丢了。
  • 《小王子》很虚弱,作者虚弱,喜欢的人也虚弱。《坚定的锡兵》哀而不伤。
  • 我喜欢《坚定的锡兵》。为什么老有人自比骄矜的玫瑰和等爱的狐狸?讨厌的家伙总是这样的伤春悲秋。我记得小时候看过的一本叫《各位蚂蚁请注意》的画书,最后的结果很不好,有点懒惰有点爱掉队的小蚂蚁被混进蚂蚁队伍的什么害虫蚁类吃掉了。小时候春游的时候总是不喜欢跟着大队伍,要走小路,当时大人给我看这本书的意思大概是要警戒我,的确,我有这个倒霉的小蚂蚁的一切缺点。锡兵也有缺点,他残疾,还有点傻,甚至有点儿想当然。那把调羹,就是他能量守恒的命运。前世是一把调羹,多好玩。
  • 难道不是简简单单的喜欢了就可以了me?
  • 不一样,很多人号称喜欢《小王子》,却不是真的。
  • 有什么泾渭分明,喜欢这四本书的都是一类人。
  • 四个人。一个喜欢《坚定的锡兵》,一个喜欢《青鸟》,一个喜欢《彼得潘》,一个喜欢《小王子》。四个人的性格,就是这样子,泾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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