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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哥的译作
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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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涛哥的译作,不是那本大名鼎鼎的《搏击俱乐部》,是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还有两本别人翻译的福斯特的小说,《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和《莫瑞斯》,这《莫瑞斯》又是一个亚当和乔治的故事,不爱看,福斯特也是个同儿。
有一次采访一老帅哥,我问他:“你是同儿吗?”
他回答:“我希望我是,他们多么敏感,感受力非常了不起,如果我是,那我就进步了。”
唉,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要求进步的人,还要写退步集。
《小说面面观》以前在网上看过,这次翻导言,看见引老毛姆的一段,出自他的小说《寻欢作乐》——
我读了帕西·卢伯克的《小说的技巧》,从中我学习到写小说的唯一途径就是要像亨利·詹姆斯那么写;后来我又读了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从中我学习到写小说的唯一途径就是要像福斯特那样写。
像斯蒂芬金《论写作》这样的书还是挺好看的,不管你写得出来写不出来写得好写得不好写的是狗屎写的还是啥,在写字上扭捏作态瞻前顾后内省反思拧巴来拧巴去这过程都挺好看。下午我也翻,看海老的这段儿——
你写得越深入就会越孤独。好朋友、老朋友大多去世了,还有些搬得远了。你几乎见不到他们,但是你在写作,就好像同他们有来往,就好像过去和他们一起泡在咖啡馆里。你们互通信件,写得滑稽,兴之所致会淫秽、不负责,这几乎跟聊天一样美妙。但是你更孤独,因为你必须工作,能工作的时间总体来说越来越少,你要是浪费时间就会感到犯了不可饶恕的罪。
这些话看多了,真没劲,还是涛哥翻《搏击俱乐部》好像被删掉的一句话来劲——
我想用石油污染法国海岸,我想射杀熊猫,就因为他们丫老想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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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毛姆是半个同性恋?或许好男色和男同是两回事。
福斯特真是特别敏感。二十七岁就能写出《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他称那是他作品中最美妙的一部。但他最喜欢的是《最漫长的旅行》。毛姆最喜欢的是《寻欢作乐》。丛这最喜欢的作品名,似乎可见两个作家有的不同。
毛姆没有福斯特宽广。他也爱旅行,但他的旅行和福斯特的旅行是两回事。
我也希望我是拉拉,起码就不用理那群男人
可是你居然只坚持看了45分钟。没想到啊。
而且你居然参加了北京国际马拉松5公里跑。身体不错啊。可惜没有在电视上看见你。
我要参加,就参加北京国际马拉松500米跑,我就只能坚持这么远。
对你的知识构成无比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