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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枷锁的理想
20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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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单向街卖完书回来,老觉得驴唇不对马嘴的交流可能不太好玩,回来之后看见这个书评,看来,文字能暴露一个人,比作者想要暴露的多得多。这个书评的作者叫薇宁。不知道是谁。
《除非灵魂拍手作歌》收录的短篇,我在作者博客上看了两篇,《一块肉的觉悟》和《很久以前那个国庆节的红色花环》。感觉前篇几乎全部建立在对物质世界的描述上,后篇摆脱不掉对阅读记忆的倚赖。
《很花》里那个“我”说一作家说看一部好小说,就感觉自己的身体死掉一部分,“我”已经看过太多好小说,基本上已经是个死人了。
博客上,这篇小说前有一“作者按”,自我评价说矫情。既然作者已经自我指证了,评论者是不是就不该再对这个问题纠缠?矫情还不能掩饰什么,矫情更见真意。
我对其中作为感情基调的忧伤有点不以为意。“我们的快乐生活中只有这类的伤感;在离开厄运的时候,我们便喜爱伤感。生活中是离不了这种轻微的痛苦的。”这句话出自日记集——《充满幻觉的轻浮时代》。
情节太像是剪裁了真实经历,情感上又薄雾浓云愁永昼,因此小说的技术层面既容易被忽视也难以被讨论。在弥合情节、表现人物心理上作者有自己执拗的逻辑。书里的世界成了他的精神世界,现在的阳光也晒不到过去的记忆,人生记忆和阅读记忆彼此强化,却无法鲜活起来,使得《很花》缺乏生气。虽然“我”现在的生活就是了无生气的。
“我”作为一个失败者,背着沉重的作家梦,始终不肯卸下来,以至于失去了对现实世界的感觉。叶灵凤《读书随笔》讲过一国外的小男孩,十四岁,跟一女孩儿说:“我想成为一文学家,否则就在码头上捡烟头。我要么成为什么,要么什么也不是。”“我”又显然还不甘心捡烟头了残生。
“我”的初恋是力争上游的人,博士出身,做着和文学相关的工作,她不是作家,不是个创作者。从某些方面讲,是依附于创作者而活的。这和“我”很像,“我”对写作可能带来的荣耀比对写作本身更热爱;“我”还不能仅凭自己完成叙事。
据说菲茨杰拉德为了创作,一直避见自己的初恋情人,以免干扰业已形成的印象。生命晚期酗酒时,在酒吧和人家不期而遇,那女人问哪些作品是为她而写,他答道:“婊子,你以为你是谁?”
我想《很花》的作者不单也不主要是为了纪念过去而写。但小说里的“我”会永恋逝去的时光。耽溺于短暂的美好、耽溺其带来的持久的伤感,耽溺于作家们的小说世界,会锈蚀了自己手上的笔。
作者说不爱看福斯特的《莫瑞斯》,不爱看亚当和乔治的故事。而我喜欢福斯特,他是真的敏感,而不是出于保护自己的那种敏感,后者会使人对周遭麻木。他对人与人之间特别细微的感应都觉察得到。他的宽广令人惊叹。他自认为自己最美妙的作品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女主人公意大利之旅看到最重要的风景是人。她带着新的眼光回到了英格兰。福斯特就有这种至今都罕有的看待世态人情的新眼光。
毛姆是狡黠的叙述者,在小说中,常常作为别人生活的访客,他人的倾听者出现。他小说不仅取材八卦、内容八卦、讲述的方式也很八卦。且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忖度他人。不过我倒愿意用他的作品打发时间。和毛姆不同,作者不仅是叙事者,还是主人公,这就更能挑逗读者的好奇心了。
毛姆的《人生的枷锁》是以自己为主人公的。被问及为什么不能再写一部那样的作品时,他回答:“因为我只有一次生命。”在小说的结尾,好像是主人公卸下了枷锁——远大的抱负,坠入一个女人的温柔乡,甘于平凡的生活。但毛姆没有。
作者也不肯放下他的枷锁。他似乎推崇毛姆,看待人世的方式也与其有几分相像。不同的是,创作对于他,可能是一副太重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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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我家邻居可没你那么大岁数的男孩,我整个生活的地方都没有,不然就可以再签一本,不至于那么倒霉伤心了
交流这事儿得在同一个层面上 so。。。